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行业资讯 » 燃气聚焦 » 正文

福建石狮:5月起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须备案

日期:2020-04-27    来源:闽南网  作者:吴汉松 邱珊谜

国际燃气网

2020
04/27
11:52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燃气设施 燃气管道 管道天然气

近日,《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印发。通知要求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自2020年5月1日起,可能影响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施工活动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及时将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措施向市城市管理局备案。

据悉,可能影响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的施工活动主要包括: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管道敷设、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爆破等施工活动;现有已敷设供水、污水、排水、电力、通讯等地下管线维修、维护施工活动;绿化种植、绿化景观提升等涉及绿化开挖种植、深根植物种植的施工活动;涉及现有国省干道、城市道路、乡村公路、背街小巷等通行道路的施工活动;已开通管道天燃气的物业小区、别墅区、村(社区)等公共场地的施工活动和用户房屋装修活动。

通知要求,上述施工活动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开工前应落实好保护措施。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应向燃气经营企业咨询,查明施工区域内地下燃气管道设施的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会同燃气经营企业、施工单位共同制定燃气管道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编制针对性的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现场巡查指导,签订注意事项;组织施工项目报备(不列入工程开工和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通知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相关规定的,将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规划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通知还明确,建立石狮市燃气管道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重点研究解决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

购买阅读券

×

20张阅读券

2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

  • ¥40.0
  • 60张阅读券

    6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49.9

  • ¥120.0
  • 150张阅读券

    1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99.9

  • ¥300.0
  • 350张阅读券

    350条信息永久阅读权限

    199.9

  • ¥700.0
  • 请输入手机号:
  • 注:请仔细核对手机号以便购买成功!

    应付金额:¥19.9

  • 使用微信扫码支付
  • 同意并接受 个人订阅服务协议

    退款类型:

      01.支付成功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2.付款后文章内容截图 *

    • 上传截图,有助于商家更好的处理售后问题(请上传jpg格式截图)

      03.商户单号 *

      04.问题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