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形势下佛山市的天然气市场需求,构建更高质量更加安全的天然气管网输配系统,持续降低全市用气成本,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申请对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一、保留南庄门站生产管理、运行维护设施基地及其监控、检测系统;
二、取消西南—南信—金本水乡—西樵调压站段高压管线建设,核减管线约48公里;
三、取消杏坛门站—杏坛调压站段高压管线建设,核减管线约18公里;
四、取消三水区南信调压站、顺德区杏坛调压站的建设。
项目其余事项仍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第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能电函〔2013〕327号)执行。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15日,共3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和石油天然气科
电话:0757-8303626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3号楼
电子邮箱:dst@fsdr.foshan.gov.cn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三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