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公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监管,吸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经验教训,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发通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公用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工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在8月底前建立公用燃气管道问题和安全隐患清单,摸清在建、在用、未进行年度检查及定期检验管道底数;并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设备和检验人员,安排好公用燃气管道检验计划;到2021年底,公用燃气管道年度检查率应当达到100%,公用燃气管道的全面检验率应当达到60%以上,2022年底检验率达到100%。对违反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的安装工程和定期检验工作,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及自治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