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东方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改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发改价格〔2021〕554号)精神,结合市实际,我委拟定了《东方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社会征求意见,公告时间:2021年9月2日-2021年9月8日,现公告期满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