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码头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相关个人或单位可对该项目环保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管网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三期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拟建工程位于北海港铁山西港区啄罗作业区1号突堤东侧端部,其地理位置约北纬21°26′44"、东经109°32′3";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1个26.7万m3LNG船的LNG泊位(码头结构兼顾3~26.7万m3LNG船)及其相应的配套设施。水工建筑物主要包括:LNG码头水工建筑物、导流潜堤。LNG码头结构安全等级为I级,导流潜堤结构安全等级为Ⅱ级。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现有工程: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一期(简称一期工程)包括码头工程、接收站工程、输气管道工程三部分。
码头及接收站工程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铁山港石化作业区南港池南突堤端部,占地面积40.32公顷。码头设置1个8~26.6×104m3的LNG船舶泊位,1个工作船码头及相应的配套设施;接收站包括储罐区、工艺装置区、计量发球设施、装车区、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海水设施、火炬设施、办公区等。码头及接收站工程接卸LNG300万t/a,接收站输气规模40.5亿m3/a。
输气管道工程包括一条主干线、柳州支线、粤西支线,途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东省,管线经过广西北海、钦州、南宁、来宾、柳州、玉林及广东湛江、茂名8个地级市的20个区县。管道总长约735km,管道输送介质为天然气,设计输量为40.5×108m3/a。管道全线采用沟埋方式敷设,选用三层PE防腐,沿线共设置工艺站场12座,截断阀室27座。
一期工程其中码头及接收站于2016年3月建成投产,于2017年3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桂环验〔2017〕47号)。输气管道已于2020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简称二期工程)包含主要新增2台20×104m3LNG储罐、2台海水泵、1台BOG压缩机、3台海水气化器、3台增压泵及1台火炬,建成后LNG接卸能力由一期300万t/a提高至600万t/a(最大外输能力达3000×104Nm3/d)。二期工程于2019年5月13日取得北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审批准[2019] 3633号),目前正在施工,尚未完成竣工环保验收。
环境保护情况:(1)一期工程共设两套地面火炬,用于非正常工况下的安全泄放,总排放能力为90t/h,当一套地面火炬维修时,可实现相互切换。
(2)生产生活污水经生产及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海。
(3)LNG气化单元排出的海水采用渠道排放,海水排水口远离取水口建设防止发生海水“短路”现象。海水排水口设置余氯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水温及余氯。
(4)接收站内雨水通过路边排水沟收集,经沉沙处理后由雨水管网排入大海。
(5)机泵选用低噪声设备,较大的机泵对电机采取消声处理,设置隔声室。室外成排安装的机泵、各类压缩机及风机安装进、出口消声器和设置隔声罩。
(6)大型压缩机采用低噪声电机及减振措施,相对集中布置,进出口管道柔性连接。远离操作人员集中的主控制室,厂房采用吸声材料。
(7)接收站内已设置垃圾桶、垃圾箱用于存放生活垃圾,建设单位已委托港区环卫部门每天进行清运处理。
(8)生活污水提升池定期清掏,产生的污泥回收利用,目前由福生沼气有限公司接收。
(9)废润滑油、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存储间,定期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10)海水取水口安装滤网等过滤设施,排水口安装海水冷排水口余氯在线监测设施监测余氯浓度及海水温度。
(11)建设单位于2016年7月11日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签订了本项目的渔业补偿服务合同。根据《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海域环境影响专题评价报告》和《广西LNG项目对北部湾二长棘鲷长毛对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中有关本项目施工期渔业资源损失经济估算结果为人民币1434万元。建设单位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通过人工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本项目造成的渔业损失进行有效补偿,并实施跟踪监测与评估。2018年11月10日,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在广州组织召开了《广西液化天然气(LNG)项目施工期渔业补偿服务》的验收会,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调查监测及评价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根据工程内容分析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监测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预测并分析项目主要环境影响,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收集公众意见;提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南珠大道59号1幢7楼
联系人:牛工
电话:0779-8718609
Email:gxyhaqhbb@126.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6号院1号楼25层2905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43019906
Email:443106329@qq.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公示用于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规模、选址及对城市发展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看法、意见、建议等。公众提出的意见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对项目建设和区域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海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