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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省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日期:2021-09-29    来源:樟树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1
09/2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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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天然气销售价格 配气价格 用气量

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重大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听证会参加人员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陈伙儿市人大财经委主任2严文斌市政协经济委主任
3严秒鹿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4陈爽市人大代表
5熊斌市消协秘书长6叶建军市城管局股长
7陈小琴福城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市人大代表8周林根福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9宋小伟淦阳街道办事处统战委员10邹艳芳淦阳街道办事处清江社区干部、市政协委员
11刘美蓉市发改委副主任、市政协委员12陈四斌福城医药园副主任
13黄锐市盐化办副主任14谢业清樟树港华公司总经理
15欧阳增玉樟树港华公司财务总监16钟克国江西宏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7陈志勤江西瑞祥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8熊茶林江西德盛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19涂海龙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陈庆樟树市庆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釆购部长
21聂君鹿江江边社区居民22周婷鹿江东门社区居民
23黄雷药政社区居民24谢志清学院社区居民
25朱林福城社区居民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2021年10月15日上午9时、樟树市统战之家三楼会议室(原樟树市物价局,药都南大道74号、市教体局正对面)。

三、听证人名单:杨慧(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胡富根(市发改委副科干部);周乃明(市发改委价格股长);刘小波(市发改委收费股长)。

四、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综合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定价听证方案。(附后)

樟树市发改委特此公告

2021年9月29日

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听证方案

(征求意见稿)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在省发改委、宜春市发改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下,2021年9月樟树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管道天然气与省天然气公司接通,实现了川气东送工程管道在樟树市赣江以东区域供应管输天然气目标。我委拟对樟树港华燃气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樟树港华公司)的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及销售价格进行听证,也是对樟树港华公司长输管输天然气的首次定价。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特拟定本方案。

一、樟树港华公司基本情况

樟树港华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项目资本金3461.52万元人民币。2008年,樟树市人民政府与樟树港华公司签订了《樟树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经营期限30年,是樟树市范围内合法的管道燃气业务投资、开发和运营服务商之一,主要供气范围为赣江以东樟树市城区及城市发展新区、樟树市工业园区及乡镇街道等区域。

至2020年12月,樟树港华公司固定资产总额原值11500万元,在建工程912万元,年设计供气规模量为4380万方,在册人员71人,其中管理人员12人,生产人员21人,服务人员38人。目前,在樟树市观上镇拥有一座管输天然气接受门站,供气管网总长逾250公里,预计2021年10月接通江西省天然气管道并开始试营行,应急抢险指挥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充分保障了广大工商业及居民用户的安全稳定用气。2020年居民用户50000多户,工业用户16户,商业用户300户,年供气总量1136万方(其中:居民用气 703万方,工商业用气 433万方),近几年供气量平均约以15%的速度递增。

二、管道天然气定价项目

樟树港华公司管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包括居民生活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

三、天然气相关政策

1、《江西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

2、《省发改委关于采取措施进一步降低全省非居民用气价

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598号)规定:实行工商业同价;

    3、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1439号);

4、《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8〕647号);

5、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规定的配气价格的上限,即0.65元/立方米;

6、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赣发改价管【2020】683号):省内天然气管输价格每立方米0.18元(含税);

7、2021年7月份省天然气门站基础气价2.002元/方;

8、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行阶梯价格方案》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416号)规定“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

第一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档气量,为月用气35立方米以上—55立方米及以下,即年用气420立方米以上—660立方米及以下;第三档气量,为月用气55立方米以上,即年用气量660立方米以上。

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第三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3倍。”

9、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核定的宜春其他县市工商业气价2.84元/立方。

四、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的测算

(一)、配气价格测算。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短途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7〕1439号)规定:配气价格=【(准许成本+准许收益+税费)-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年度配送气量。

1、准许成本:按成本监审报告核定年定价成本2158.39万元;

2、准许收益:准许收益=有效资产×准许收益率

(1).有效资产=固定资产净值+无形资产净值+营远资本=9467+327+1648.78×20%=10123.75万元;

(2).准许收益率为7%;

(3).准许收益=10123.75×7%=708.66万元。

3、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等

57.20万元。

4、其他业务收支净额:按成本监审报告核定的冲减成本项23万元。

5、年度配送气量的确定:按照文件要求,配气管网负荷率低于50%的,原则上按设计能力的50%确定,即为2190万方(4380/2)。

6、配气价格=【(2158.39+708.66+57.20)-23】÷2190=1.325元/方。

(二)、销售价格测算

1、2021年7-10月川气东送门站基础价格2.002元/方;

管输费为0.18-0.20元/方;

3、测算的配气价格为1.325元/方;

4、平均销售价格2.002+0.18+1.325=3.507元/方。

按照居民61.88%,工商业38.12%的比计算

居民用气价格3.50元/方;工商业用气价格3.518元/方。

天然气配气价格、销售价格安排

为支持樟树市工商企业发展,降低工商用气成本和居民生活用气支出,根据省发改委配气价格的规定和宜春市其他县市现行天然气销售价格水平,拟安排樟树港华燃气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1、配气价格0.65元/方;

2、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15元/方;

3、非居民用气价格2.84元/方。

樟树港华燃气公司天然气现行价格与听证方案价格对比表

用气类别现行销售价格听证方案价格备注
居民生活用气3.53.15元/方
商业用气4.62.84元/方
工业用气3.62.84元/方

六、周边县市及宜春中心城市现行销售价格

单  位气源进气价格销售价格(元/m3)备注
居民工业商业
宜丰县西气
3.152.842.84
靖安县川气
3.152.842.84
江西瀚蓝西气
3.152.842.84
丰城市川气
3.22.444-2.782.444-2.78
奉新县川气
3.152.842.84
上高县川气
3.052.842.84
宜春市中心城区西气
3.252.842.84
高安市西气
3.12.842.84

七、拟定方案销售价格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此次拟定樟树港华公司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了我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是国家川气东送工程带来的一项降低成本的利国利民利企的好事,对广大用气居民和生产经营者都是重大利好,有利于樟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减轻了用气居民户的费用支出。按2020年度居民用气总量计算节约支出246.05万元,用户平均每户每月可以减少燃气费用支出5.25元(15方×0.35),每年减少费用支出63元。

降低了用气生产经营者成本。按2020年度工商业用气总量计算节约支出545.58万元,每户工商业平均每年减少费用支出1.73万元。

第三,迎来了经营企业发展新机遇。管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制定,大幅度降低了现行的管道燃气价格,价格优势对居民和生产经营企业更具吸引力,天然气用户和用气量势必会有量的增加,燃气公司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八、几个具体问题

1、建立价格联动机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购进价格变动后,在保持配气价格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通过调整分类销售价格予以疏导。

2、建立阶梯气价制度。根据国家天然气价格政策,居民用气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阶梯气价制度。我市作为天然气应用新兴城市,应作好阶梯气价准备工作,以适时出台阶梯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3.15元/方;第二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3.47元/方;第三档气价,为当地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3倍4.10元/方;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等非营利用气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气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其气价为3.31元/方。

3、实行优惠价格。对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优抚对象,实行居民用气价格优惠。参照宜春市优惠气量水平,每户每月用气优惠金额10元。在超过优惠金额10元以上用气量部分的,执行规定气价。

樟树市发展改革委

                                            2021年9月29日

附表:

樟树港华燃气公司年供气明细表

用气类别用气户数2020年备注
居民生活5000070361.88%
工业1643338.12%
商业300
合计890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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