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太仓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太仓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今冬明春”销售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要求,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939元/立方米调整为3.75元/立方米。
通知中对各燃气企业要加强与用气单位的沟通,建立合同外供气双方协商机制。在按照《2021-2022年天然气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气量分解落实到用户后,仍无法满足用户需求的,本着自愿委托的原则,由用户委托燃气企业通过采购LNG、竞拍气等渠道采购供气,并根据采购成本、输配费用等协商确定结算价格。
本通知执行到期后,在2022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淡季”销售价格核定前,暂按2021年“淡季”销售价格2.939元/立方米结算。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