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华润电力松山湖天然气分布式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粤能许可〔2022〕22号
华润电力松山湖天然气分布式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规模为2×5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包括2台40MW级燃气轮发电机组、2台蒸汽轮机发电机组(供热10MW级,纯凝20MW),配套建设化学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设备、烟气脱硝等辅助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46695吨标准煤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13617万立方米,年供电量约58331万千瓦时、供热量约129.15万吉焦;项目年综合能源利用效率约71.3%,供热标煤耗不高于39.2062千克标准煤/吉焦,供电标煤耗不高于191.7克标准煤/千瓦时。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