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居民用天然气恢复淡季 销售价格的通知
银发改发〔2022〕77号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各城镇燃气企业: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区管道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天然气价格季节性联动相关规定,现就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销售价格
为保证我市天然气淡、旺季供应,切实维护天然气用户利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实行天然气淡、旺季价格相关要求,现恢复银川市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即:最高销售价格为1.95元/立方米。
二、执行时间
淡季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如遇天然气上游价格调整并达到联动条件,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政策。各天然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在收费大厅公示所销售天然气品名、计量单位、销售价格等内容,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调整销售价格。
(二)保证市场供应。各天然气企业要保证供需衔接,保障居民及下游企业用气需要,保持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天然气企业要加强宣传,准确解读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必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