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行业资讯 » 国内燃气资讯 » 正文

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2-05-09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2
05/09
14:25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水电气经营 用气价格 装置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积极性,增加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促进全省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221号)。

《通知》明确,符合规定的托育机构,其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价格,有居民合表价格的,按合表价格执行,均不执行阶梯加价;托育机构凭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托育机构备案回执》向所属水电气经营企业办理;托育机构未单独计量需加装独立计量装置的,计量装置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及水电气经营企业要精心组织、主动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执行到位。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