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车用气瓶安全监督管理,有效防范车用气瓶安全事故发生,8月2日下午,利辛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加强全县车用气瓶安全工作约谈会,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代朝标主持会议并讲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辖区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以及全县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用气瓶安全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技术规程,针对近期车用气瓶安全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约谈。
会议强调,一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车用气瓶使用单位要严格规范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办理监督检验、注册登记,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检验不合格或报废气瓶。二要规范车用气瓶充装行为,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要严格执行充装前(后)检查、登记制度,查验车用气瓶检验、登记情况,禁止充装未经检验、非法改装、翻新及报废气瓶。三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持续保持气瓶安全专项检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车用气瓶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全县车用气瓶安全管理,促进我县燃气车辆产业健康发展,保障好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全县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就如何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增强车用气瓶安全管理做了表态发言。通过此次约谈会,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使用单位充分认识到了应承担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