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门新会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开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鹤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近半年,受多种因素影响,天然气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气源价格持续走高,为保障市区及开平、鹤山城镇管道燃气供应,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暂停非居民城镇管道天然气分档限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执行《关于制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625号)中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分档定价,非居民城镇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统一执行3.95元/立方米,供需双方可以在最高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二、非居民用城镇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仍按《关于制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625号)规定实行。
三、华润燃气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供气企业的协商沟通,积极争取更多的优惠气源,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工作。同时,做好用气负荷管理和销售衔接,积极主动向用户做好政策宣传解释。
四、以上价格适用于江门市区及鹤山市、开平市辖区内非居民城镇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3个月。3个月后仍按《关于制定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和调整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江发改价格〔2019〕0625号)执行,如政策或气源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化,将适时调整。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