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在七台河市检察院统一安排部署下,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商务局、交管运输、消防安全等部门,开展了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监督活动。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着重检查了液化石油气的存放、使用和消防器材配备等情况。监督过程中对发现存在的瓶装液化石油气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连接软管老化、安全阀门故障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向使用液化石油气罐的经营者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并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向相关行政机关调阅了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档案、台账等材料,通过强化沟通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台账等信息进行全方位共享,完善了数据查询、报告调阅等制度,初步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协作监管局面。
下一步,茄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履职担当,切实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