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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江苏省扬州市疏导2022年4-10月市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2-06-20    来源:扬州市发改委

国际燃气网

2022
06/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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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道天然气价格 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 天然气价格管理

根据扬州市发改委对扬州中燃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签订的《2022-2023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的调查,上游天然气结算价格上调。为合理疏导市区(不含江都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经集体审议,我委拟定了价格调整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一、现行市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水平

现行市区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临时执行2021年冬供期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价格,最高销售价格为4.01元/立方米。

二、上游天然气价格变化情况

根据扬州中燃与中石油《购销合同》,202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工商业天然气中的“管制气”按基准门站价上浮20%执行,即2.42元/立方米,上调0.40元/立方米;“非管制气”按基准门站价上浮80%执行,即3.64元/立方米,上调1.62元/立方米。工商业合同采购量3397万立方米,采购成本1.03亿元,加权平均采购成本3.04元/立方米。

三、合理疏导工商业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

(一)价格调整政策

根据《江苏省管道天然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规〔2010〕287号)要求,“建立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天然气出厂价格、管道运输价格(门站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销售价格与上游价格同向调整,将上游价格调整因素疏导到销售价格”。

(二)价格调整方案

1、启动配气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合理疏导工商业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鉴于今年上游门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且省内大多数市已启用配气价格核定工商业用气价格,我市自今年起启用配气价格核定工商业用气价格。按照中石油合同内工商业用气采购成本3.04元/立方米、配气价格1.03元/立方米测算,核定今年4-10月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4.07元/立方米,与泰州、南通、常州等周边城市价格基本持平。

2、合同外购气量实行代购代销价格政策,双方合同约定结算价格。为缓解天然气供需紧缺矛盾,保证工商业用气稳定供应,对于随行就市高价采购的LNG等补充汽源,按照市场化运作、双方协商、合理分担的原则,自行与工商业天然气用户直接协商,合同约定结算价格。

四、执行时间

因4-5月份临时执行去年冬季4.01元/立方米的价格,考虑今年疫情影响,为适当缓解下游工商业用户压力,本次调整的价格拟自6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

以上方案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请于6月20日前向市发改委价格处反映。联系电话:87898610,电子邮箱:80718546@qq.com。

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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