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成都燃气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成都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液化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悉,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液化公司的“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液化公司在该项目中存在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对液化公司罚款人民币177100.00元。
成都燃气表示,上述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督促液化公司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环保管理,防止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公司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环保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下属公司合规经营行为,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成都燃气业务涵盖城市燃气供应,燃气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安装,燃气输配、应用、管理,燃气智能化系统研发、设备制造,燃气专用设备、压力容器、计量装置检测,燃气具及设备销售以及天然气市场拓展等方面。
2023年业绩快报显示,成都燃气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1.66亿元,同比增长6.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5亿元,同比增长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