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咸阳崇阳县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指出,崇阳县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位于崇阳县天城镇开发区片区,该项目建设规模包括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34858平方米,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24040m、燃气立管19232m、燃气软管24040m,安装悬挂式调压箱51台、家用膜式燃气表4808台、燃气安全监测设备4808台、燃气警示带39906.4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此外,该项目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0,合同估算价1618.77万元。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全文如下:
崇阳县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CYZX-202407SZ-044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YZX-202407SZ-04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崇阳县开发区片区城市燃气管道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崇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崇发改字〔202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联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阳县天城镇开发区片区
建设规模:破除及恢复埋地管路面34858平方米,改造小区燃气庭院管道24040m、燃气立管19232m、燃气软管24040m,安装悬挂式调压箱51台、家用膜式燃气表4808台、燃气安全监测设备4808台、燃气警示带39906.4米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燃气工程,具体内容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0
合同估算价:1618.77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完成过1 项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xnztb.xianning.gov.cn: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2024年07月16日
备注: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