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
按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区发展改革委立即组织委内相关执法人员、委管道保护第三方机构行业专家、油气长输管道企业代表进行座谈论证,开展《天津市宝坻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宝坻政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预案》)后评估工作。在座谈论证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宝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暂行办法》要求,对《预案》内容进行逐条梳理分析。
二、评估内容分析
(一)合法性评估
《预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天津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宝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制定程序符合《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预案》未违法涉及设定行政处别、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未违法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定。
(二)合理性评估
《预案》内容规定全面,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职权与职责、权利与义务相当,具体制度措施必要、适当。
(三)可操作性评估
《预案》对各单位和部门的权责划分明确具体,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措施,建立的配套制度完备、可行。
(四)规范性评估
《预案》结构完整,表述用语准确,条文表述简洁,相关概念的界定明确,条款之间没有明显的歧义。
(五)实效性评估
《预案》得到了普遍的遵守和执行。《预案》实施以来所设置的具体制度能够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处置制度欠缺问题,与市级和企业管道事故应急预案形成闭环链接。各部门、街镇及管道企业依照《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等内容,实现了职责清晰、分级负责、处置流程科学合理,能够科学、有序应对油气长输管道突发事件,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
三、评估结论
经过10月21日在大口屯镇进行应急演练、12月20日在发改委进行桌面演练,12月30日开展座谈会议,《预案》合法、合理、可操作性强。《预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规定相一致,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意见建议
建议继续执行《天津市宝坻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事故应急预案》。
评估机关:宝坻区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