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6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在全省范围内取消管道气初装费政策,要求燃气企业停止初装费、开户费等名目的费用收取。一石激起千层浪正待报装用气的市民一片叫好,而广东省油气商会则上书省物价局请求“暂缓执行”。各方的不同诉求引发了一定程度的混乱,管道燃气企业的经营受到了影响。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番燃气企业强烈要求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增加了“停收令”执行的不确定性。
燃气企业:请求暂缓执行
广东各地燃气企业以未收到相关文件为由,表示在过渡期内仍将收取3000-3500元的燃气初装费。对此,广东清远(百江)燃气公司负责人称,去年,他们曾与4个小区的发展商签订开通管道气合同,合同总金额达130万元。去年12月26日省物价局的通知下发后,4家发展商均表示不愿再交此笔费用。“但没有这笔费用,清远燃气管网的施工速度只能减慢”。清远目前只有1万名管道用户,按照市政规划,共要铺设20万用户的燃气管网,而这需要至少6亿元的资金。汕头燃气企业负责人称 “停收令”出台后,汕头延缓了燃气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燃气管道安装供气合同也出现了少部分业主不交房地产公司燃气管道配套费。深圳、珠海等地的燃气企业均称,几天来,他们发展的管道客户极少。他们表示,既收不到燃气初装费,又发展不到新客户,企业在这期间只能亏损。
商会:燃气企业经营陷入混乱
广东省油气商会会长吴清标向记者介绍,由于新规是指导性文件,各地市没有明确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加之用户对新规解读不同,已经出现了燃气用户和房地产开发商要求退还或不履行合同的行为;近段时间,报装的用户极少,多数用户都在观望。
商会表示,燃气企业供气设施建设、维护和更新等的合理收费还没有具体的配套政策,如果立即停止初装费、开户费的收取,必然造成一个政策真空期,使燃气企业的经营活动陷入混乱。
同时,商会认为,由于广东省部分地区已经以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方式引入了投资,很多经营主体都含有民营和外资的成分,突然取消燃气初装费,使各企业难于解决管道燃气投资巨大、投资前置、回收期长的问题,无疑对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投资热情是一大打击。
因此,广东省油气商会于日前上书省物价局,请求“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
市民:“取消”不能再犹豫了
一些接受采访的市民认为,省油气商会称“各地制定配套措施可能需要1-3个月的时间,希望省物价局暂缓取消初装费”,但作为消费者,则希望各地加快制定配套措施,这样就能缩短政策“真空期”,也就减少“过渡期”给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带来的困惑。
相关部门并未正式回应省油气商会“暂缓取消燃气初装费”的建议。由于政策出台的时间比较仓促,如停止收取初装费后提高气价等问题,都有待仔细研究。而省物价局的通知中,对于气价的定价空间也很大,已清楚列明“各地也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采用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气价”,说明气价的定价已经给了两条出路,由各地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