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哈萨克斯坦媒体6月26日阿斯塔纳报道,哈萨克斯坦议会上院已正式批准旨在修改哈萨克斯坦和中国之间在2007年8月18日签署的有关合作建造哈萨克斯坦——中国天然气管道政府间协议的修正案。
哈萨克斯坦石油和天然气部长萨乌阿特·门巴耶夫在向上院提交此文件时曾说,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发展与中国在建造和使用别伊涅乌——什姆肯特天然气管道上的长期合作。
门巴耶夫还明确指出,哈萨克斯坦和中国之间组建的合资企业将免征海关税和增值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他说,沿别伊涅乌——什姆肯特天然气管道运送天然气的运价计划确定在每1000立方米每100公里4.68美元。由于项目文件还需要获得中国方面的同意,因此,这个运价还不是最后的运价。
别伊涅乌——什姆肯特天然气管道将途经曼吉斯套州、阿克纠宾斯克州、克孜洛尔达州和南哈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