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根据省政府颁发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及厦门市物价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的有关通知》的精神,从今年6月开始,我市瓶装液化石油气已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由政府指导调价,经营者按照福建炼油厂液化石油气挂牌价的变动情况,实行液化气购买与销售价格的联动调价机制,进行自主定价。
据介绍,8月以来福建炼油厂及国内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出现上涨反弹,根据相关部门的规定,厦门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的民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将由原来的6.10元/千克调整为6.42元/千克,即14.5千克瓶(14.5±0.5千克)由现行的89元/瓶调整为93元/瓶,5千克瓶(4.8±0.2千克)由现行的30元/瓶调整为31元/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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