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从别小区路过,须留下“过路费”方可放行?这笔费用是居民所说的“过路费”,还是有其他原因,记者前去小区作了了解。
近日,有滨州市民向记者反映,2009年底,政和街印刷厂宿舍小区在顺天然气管道时,综合多方原因考虑,管道要从邻居王兰小区路过。可当管道已顺到王兰小区与自家小区墙头,王兰居委会却要求印刷厂宿舍小区支付适当补偿方可施工。“今年小区想通大暖,万一管道再从此走,会不会还要钱呢?”
上述居民的话在印刷厂宿舍小区物业那里得到了证实。“因为管道从隔壁小区走,所以要给隔壁小区一部分钱”。
针对此事,记者来到王兰居委会办公室。居委会一工作人员称,他们要过钱,但不是“过路费”。
在与王兰居委会成员交谈中,记者了解到,印刷厂宿舍小区与王兰小区仅一墙之隔,而这面分隔两个小区的墙属于王兰小区。“印刷厂宿舍在通天然气的过程中,路过我们小区这一段时未与我们打招呼,而通好后的天然气管道正好立在这分界墙上”。
“这些都不算什么,至少印刷厂宿舍铺设管道时接触我们的房子应该通知我们一下,我们也能做好防范措施。”记者看到,上述工作人员所指的房子位于分界墙边。该工作人员介绍称,他们要的钱就是维修房子的钱,因为施工导致房子漏水。“修房子花了近3000元,可印刷厂宿舍给了1000多元也就算了”。
而对于隔壁小区通暖气管道一事,王兰居委会表示,两家都是邻居,也愿意和睦相处。具体问题还是希望能与对方代表坐下来仔细商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