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的委托,就华山医院(北院)新建工程所需的热电联供燃气发电机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国内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613-106132071789
二、招标项目: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条件 备注
1 热电联供燃气发电机组及其所有附件,包括与热电联供燃气发电机组相关的热回收水系统等。 240~260kW 1套 买方现场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从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开通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申请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招标货物的代理商,则应取得相应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制造商应在上海地区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纪录,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4、制造商应已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制造商应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最近三年内在中国境内应有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工程名称、客户名称、设备使用情况说明及用户的书面证明)。
6、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设备;如参加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产品均不满足本条款(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设备),则本条款可不采用。
7、投标人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办
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
四、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2日,9:00~11:30和13:30~16: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300元。
六、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七、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钧、潘永亮、宋怡
电话:021-32557726、32557716、32557723
传真:021-32557272
如果供应商认为本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详细举证、以书面形式向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