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欧盟早就表态反对成立这样一个组织,认为这样会操控世界天然气市场,并通过这种“强强联手”来增加谈判的筹码。
“天然气欧佩克”孕育
目前,尽管石油仍然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维持经济发展的首选燃料,但随着人们环保的需求与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国家政府通过承担全球层面的大气环境保护责任的途径推动环保。
因此比石油和煤炭更加清洁的能源———天然气,在全球能源供应中所占份额在迅速提高。
在美国和部分欧盟成员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已占到约四分之一,在日本这个比重达到了13%。在这些发达国家中,天然气成了与石油、核能并列的主要能源。中国、印度等能源消费大国对天然气的需要也呈大幅度、长时间上升的趋势。国际间一种流行的预测认为,从2020年至2025年间,天然气有可能取代石油成为全球第一大能源;21世纪将成为天然气时代。
对天然气出口国而言,一方面,全球天然气消费总量呈上升的大势,近年来石油价格大幅上涨。另一方面,与石油燃烧后热量同等的天然气单位价格偏低(40%-60%),天然气销售合同相对缺乏灵活性。在这些结构性因素的驱使下,出口国找到了寻求主导天然气国际贸易条件的动力。
第一届世界天然气出口国论坛部长级会议于2001年在伊朗召开,会议采取的是论坛的形式,也就是说它所形成的共识不具有国际法的约束力量。第六届论坛于2007年4月9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22个国家派代表参加了这个论坛,这些国家的天然气储藏量占世界的70%以上。虽然该论坛尚没有固定的成员,经常性参与的俄罗斯、伊朗、卡塔尔等国政府的动向尤其值得关注。这是因为俄罗斯、伊朗与卡塔尔的天然气储量在全球天然气蕴藏中属头三位,分别占世界储量的27%(50万亿立方米)、15%(27万亿立方米)和14%(25万亿立方米)。倘若出口国之间形成生产和供应联盟,它将像石油输出国组织(欧佩克)的出现一样,对全球天然气贸易格局产生划时代的影响。
第六届世界天然气出口国论坛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2005年5月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举行的第五届会议所形成的共识似乎在引起越来越多参与国政府的重视。这些共识包括:其一是在卡塔尔建立联络办公室。其二是由阿尔及利亚具体领导世界天然气供求模式的研讨。各出口国政府认定必须在市场分析的基础上与天然气贸易公司制定规范性的合同条款,为此要雇用咨询公司专门研究天然气的供求模式。其三是与会国强调要做到信息共享。相比之下,第五届论坛的参与国为16个。同时,第六届会议决定成立一个高级委员会,以协调论坛参与国今后在天然气领域的合作,该委员会由下届论坛主办国俄罗斯牵头。
这次会议没有像预料中的那样宣布成立类似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天然气欧佩克”,以形成共同的产量和定价策略。会后发表的宣言强调,天然气出口国应该为维护天然气供应安全、保持市场稳定而加强合作,维护生产国和消费国的共同利益。媒体的报道和分析中,有不少是从国际政治层面———欧美等天然气进口大国反对———来分析事态的发展。的确,成立“天然气欧佩克”直接牵涉到世界上各大天然气进口国的利益。美国和欧盟早就表态反对成立这样一个组织,认为这样会操控世界天然气市场,并通过这种“强强联手”来增加谈判的筹码,令天然气进口国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
暂时受阻
但是,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天然气欧佩克”成立受阻,最重要的原因是出口国面临的两个局限:天然气输送方式选择和既有贸易模式。天然气开采出来后,要么是直接通过管道输送到终端用户(发电厂、化工厂、居民住宅等),要么是对天然气进行液化处理。液化天然气(LNG)是天然气在零下162度冷却后的产品。目前已经开发出可靠的技术将天然气有效地存储和运输(包括管道运输)。液化天然气需要经过罐装存储,再气化,最后才能进入用户气体运送网络。对天然气出口而言,下游(即:消费侧)管道网络的建设是必要条件之一。而进口方的管道建设又取决于供应来源———供应量和销售价格水平———的稳定程度。显然,天然气的生产和贸易量的变化,远远没有石油灵活。
天然气出口大国阿尔及利亚能源部长沙基卜·哈利勒就曾经表示:“建立天然气欧佩克可能在至少10至15年内不存在技术上的可行性。”
就既有的天然气贸易模式而言,到目前为止,国际间多半采取“照付不议”的方式。照付不议合同,一般包括交付点、质量、计量和测试、价格、发票和付款、照付不议、不可抗力、违约、仲裁、使用法律、合同期限等条款,其中“照付不议”条款最能体现此类合同的特点。“照付不议”的基本含义是:在合同期的合同年内,如果买方没有完全提取净照付不议气量,就是说,按照合同实际提取气量少于该合同年的净照付不议量,对这部分的气量,买方也应该向卖方支付气款。买方在某合同年已经提取该合同年的净照付不议量之后,应有权无偿收回一定年限内的补提气量。
“照付不议”合同是随着天然气工业的发展而产生并逐渐完善的,已经成为目前天然气交易的流行方式。天然气开发项目投资多、风险大,有必要通过合同约定来降低项目的不确定性风险。依照这种合同安排,上游承担资源开发风险,下游承担市场开发风险,上下游通过合同约束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成为从生产、运输到销售整个产业链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一般而言,天然气照付不议的合同期限比较长,销售一般二三十年的这样一个比较长期的合同。
可见,天然气产业链具有长期性和资本密集性,跟石油贸易不一样的是,天然气较难组建一个全球价格统一、但在销售渠道上又具有灵活性的市场。因此,到目前为止,国际天然气市场主要是因管道建设需要而受地理局限的地区性市场。
假如成立“天然气欧佩克”,除非成员国约定对既有合约采取既往不咎的处理方式,执行一个统一的出口方式便可能意味着一些出口方单方面毁约,进口方将受到严重的冲击。在这种情形下,进口国认定制造麻烦的出口国极为容易,对出口方的报复(包括外交、政治和经济手段)也只会是大大地高出应对石油欧佩克成员国的“增产抑价”和“减产保价”策略的交替运用而采取的补救措施。
从目前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局面看,参与天然气出口国论坛的国家政府与主要进口国政府之间的利益博弈,尚缺乏胜算且于己无损的能力。
中国策略
但这并不意味着“天然气欧佩克”成立的可能性就荡然无存了。石油输出国组织正式成立,也是建立在10多年的出口国论坛基础之上的。相反,部分由于近年来对“峰值石油”(即:全球石油产量从此呈下滑趋势)的到来的关注,越来越多的进口国在规划其能源供应战略时,采用一个前提假设:全球已探明的天然气储量可以开采60年,相比之下,能满足石油消费需求的开采的年限为30年。因此,消费国政府鼓励并资助建设天然气消费能力的步伐在加快。这样,容易形成一个进口国之间竞争同一个气源的局面;出口国抬高要价的政策空间也就大大地提高了。
事实上,近年来,进口方想满足其继续通过传统“照付不议”的方式获得长期、大量、没有较大价格增幅的天然气供应合同的挑战越来越大。举例而言,2007年广东(深圳大鹏)LNG项目一期工程建成投产。该项目的基础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于2003年签订的合同:规定中国年进口370万吨液化天然气,25年“照付不议”,价格为百万英国热量单位2.85美元。此后,中国的油气企业从澳大利亚按照广东项目模式获得新的供应来源的困难越来越大,甚至出现了澳方要么要求重新谈判、要么将已经草签合同的供应来源与他国的进口方再次谈判的现象。国际间普遍认为,广东LNG项目既是中国的第一个进口LNG项目,也同时是中国用同一个进口模式开辟新的进口来源时代的终结。
如果天然气欧佩克得以成立的话,那么这些天然气的生产国必然联合起来,在国际市场上协调天然气的产量和销售价格。即便是销售量相对稳定,销售价格的经常性变化,对天然气进口国会产生比石油价格变化更大的负面影响。
在一个包含居民家庭用气的天然气供销链条形成之后,天然气进口价格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普通居民的生活,因为对采用天燃气烧饭、供热的居民,天然气成为了生活必需品。这种情形与石油价格的变化不同。油价上涨对居民影响主要在出行方式上。依靠小汽车之外,选择空间比较大。但是气价上涨,或者是供气中断,选择的空间就小得多。也就是说,天然气欧佩克对进口国社会稳定所造成的影响幅度,将远远超出石油欧佩克所能起的作用。
从中国的利益出发,我们观察包括“天然气出口国论坛”在内的变化,没有任何本钱采用“隔岸观火”的心态,将对相关现象的分析局限于出口大国与业已存在的进口大国之间的政治与经济关系变化,或者简单化地从地缘政治的角度分析一通了事。这是因为全球天然气贸易规则的变化,直接影响中国、中国老百姓的实实在在的利益。在我看来,思考中国作为天然气进口国的利益,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中国(政府决策与项目审批部门、油气企业)必须认识到:中国的利益与其它依赖进口国的利益一致的程度相当的高。必须主动且不间断地与主要进口大国之间保持接触,以把握局势的变化,做到未雨绸缪。这种接触与交流,必须摒弃地缘政治思维,把天然气等资源贸易条件的变化简单化为国与国之间的政治或战略关系变化的结果。
同时,须知天然气的跨国贸易的模式也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合同总是供需双方谈判的结果。中国作为进口方,在尽力同其它进口方协调一致的基础上与出口方所能谈成的合同才是保险系数更高的安排。
在思考国内天然气产业的发展时,有必要允许甚至推动进口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的垄断。为什么?在商业谈判中,分而治之是常用的策略。如果中方进口公司众多、各自建设自己的天然气管线、同时所有的公司又必须进口足量的气才能收回其在国内的投资,国外供应方便极容易找到在中方公司之间竞相抬价的空间。在这个课题上,不妨借鉴能源完全依靠进口的韩国的经验:国内天然气输送网络统一、LNG的终端接收站点很少。
当然,中国不是韩国。中国的疆域更广阔、人口居住模式也更复杂,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天然气管网的经济和技术层面的挑战更大。但是,我要讲的道理是:中国的思路应该是把中国公司之间相互竞争同一个国外进口来源的程度降到最低。只有这样做,才能提高与天然气进口相关的安全系数。
总而言之,针对包括“天然气欧佩克”在内的国际能源贸易形式的变化,中国要做的是从国内政策措施和参与国外贸易环境的形成的两个层面去把握,而不能是停留在观察的层面,错误地以为“手中有粮(购买能力、市场消费量的潜力)心中不慌(不愁供应方不考虑中国的影响力)”。在天然气进口的课题上,我们没有本钱重蹈近年的覆辙:国内高耗能产业大幅增长,对境外石油的需求水涨船高,继而大幅讨论如何在国际市场上提高中国的油价变化话语权。
天然气市场的全球化
来自国际能源署国家的天然气输出总量正在下降,同时需求却不断上升。这些国家越来越依赖于区域间的贸易,这一趋势在欧洲表现得最明显。虽然北美地区历来比较关心管道煤气,太平洋市场比较关心液化天然气(LNG),但它们都不能再忽视全球发展趋势了。北美已经准备从太平洋和大西洋生产商那里进口液化天然气,同时太平洋消费者也大幅度增加了来自大西洋市场的液化天然气进口,因为一些传统的太平洋供应商已经不能满足订单需求了。国际能源署的欧洲国家在液化天然气和管道煤气方面的进口都将越来越多,这种趋势也是世界其他区域极为重要的特征。如果在管道煤气上的投资不能像预期那样发展(这方面的担忧必然有一定原因),那么,大西洋和太平洋地区液化天然气市场的压力将大为增加。
液化天然气的生产能力在逐年提高,从2005年的240亿立方米(bcm)、到2010年预计增长到360亿立方米、2015年预计增长到470亿立方米,还有可能高达600亿立方米。不过,2010-12年以后生产能力的增长将严格取决于即将被批准的新项目。
到2015年,液化天然气将满足近四分之一经合组织国家的需求,但对非经合组织国家的能源需求却贡献很少。尽管传统的液化天然气市场发展缓慢,不过贸易形式一直在迅速的发生改变。液化天然气市场日益全球化,其短期市场价格已经敏感的反映了这一趋势,新签署的和重新续签的长期合同价格也在逐渐顺应全球化趋势。液化天然气使用的快速增长以及灵活性越来越大,共同影响了天然气全球市场的形成,这个过程从去年开始加速出现。
2005年全球天然气总产量为2872Bcm,其中OECD国家占38.6%,俄罗斯28.2%,中东占10.3%,除中国外亚洲地区占9.5%,非洲占6.2%,拉丁美洲占4.7%,中国占1.9%,欧洲非OECD国家占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