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西南油气田矿区服务事业部提出建立矿区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污染源挂牌管理及环境应急管理等六项制度,以进一步保护油气田矿区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矿区服务事业部每年下达环境保护业绩考核指标,定期考核,并把环保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生产经营任务考核指标之一。各单位编制环保工作计划,并纳入生产经营规划和年度计划。同时,保障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促进环保与生产同步。
推行污染源挂牌管理制度。各单位要对重点污染源排放口进行规范化整治,在排污口设立明显标识,标明排污口标号和排放污染物种类,建立污染源动态档案,并根据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及时在HSE信息系统上填报污染源最新动态。加强污染源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格追究事故责任。
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完整的污染物处理和排放控制档案,依法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排放污染物削减计划,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排污单位。
建立污染限期整改制度。对污染严重的现场,矿区服务事业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有关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建立承包环境监管制度。外来承包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由甲方负责监督管理。在签订的承包合同中,要有环境保护内容,环保设施的投资要纳入投标预算。承包单位要配备环境管理专(兼)职人员。甲方环保部门要定期对承包单位进行环保监督检查,督促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污染隐患。
建立环境保护应急管理制度。建立污染排放浓度超标和生态环境安全的预警机制,对重点污染源、重大环境隐患进行监控。针对污染物超标排放、有毒气体扩散等环境敏感问题,完善各级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物资,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