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平安县消防大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并对当事人熊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6日,在平安县城内,消防大队执法人员正在开展“清剿火患”行动,执法人员发现,一辆运输车上竟装着大大小小6个液化气罐。这些液化气罐有些立着,有些躺着,随着车辆的颠簸,液化气罐相互碰撞,并不时撞向车体,十分危险。执法人员紧跟这辆车几百米后,在平安大道将其拦了下来。
当大队执法人员让当事人出示相关手续时,当事人称,他办理了从业手续,是具备运输资格的。但执法人员对他持有的证照检查、核实后发现,车辆未取得易燃易爆物品准运资格,而且,车辆未采取任何消防防护措施。执法人员告诉当事人,如果没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方面的相关证件,而且不采取任何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这已经涉嫌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和询问后,查实了当事人熊某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事实,大队随即报请平安县公安局,对熊某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