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代表们调查,“十一五”期间,我市已经改造地下旧煤气管网253.2公里、进户支线14575处、室内锈蚀严重的煤气设施18968户、暖气沟与煤气管线交叉隐患2780处,煤气管网泄漏明显减少。但由于我市管网建设较早、覆盖较大,目前亟待整理和改造的旧管网有500公里、进户线2万余个、室内陈旧煤气设施30余万户。
调研小组10名代表在走访了200户居民、发放和收回200份调查问卷、召开3次居民代表座谈会、2次职能部门座谈会,访谈3名专家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使用燃气管理的专题调研报告。报告指出,我市燃气管理目前面临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不够健全,执法力度不大;家庭使用煤气不当;安全使用煤气宣传不到位;煤气旧管网设施严重老化需进一步加大改造力度。
代表们指出,《大连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自1996年颁布实施至今已经16年了,各方面的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该《条例》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要求。代表们建议进行相应修改。建议如下:
——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社区职责、物业单位职责、企业职责,并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运转机制。
——根据上位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583号,2011年3月1日起施行),调整地方法规中与之不相适应的内容。
——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规定,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可操作性。
——加强依法管理的力度。对私改煤气管线、偷盗煤气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燃气供应企业还可对其进行停气处理,以督促其进行整改。
与此同时,代表们还建议强制推行使用燃气报警器,设立“大连市安全使用燃气宣传月”,推行城市住宅煤气管廊,进一步加快煤气管网改造,将煤气管网设施改造作为每一年度的民生工程优先考虑,把城市安全用气作为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环节,尽快修订燃气条例,为大连市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名词解释:
城市住宅煤气管廊:目前,我市新建住宅大多设有自来水、采暖管廊,电表也设置在户外,唯有煤气表仍然悬挂于室内,这不仅增加了居民室内装修装饰的成本,也留下了安全隐患。为此,市人大代表建议新建居民住宅设置煤气管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