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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先交3000元保证金 新疆火炬燃气被责令退费

日期:2014-11-13    来源:亚心网  作者:亚心网

国际燃气网

2014
11/13
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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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气 保证金 新疆火炬

    亚心网讯 商户欠下燃气费不交,中途关铺闪人怎么办?经营喀什市燃气业务的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燃气”)近日出了个新招——向每个使用燃气的商户收取3000元保证金……11月11日,喀什地区价格监督部门调查后认定火炬燃气属违规收费行为,并责令其一星期内退还保证金。

  昨日(11月12日),在喀什市经营一家餐厅的朱女士介绍说,6日,她去火炬燃气购买天然气卡时,却被告知需签订一份燃气使用合同,并交纳3000元保证金才给办卡,“我询问为什么要交保证金,对方说现在很多商户在逃费,交保证金就是为了约束用户的逃费行为。”

  对此,朱女士认为,火炬燃气的行为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如果监管不到位,即使交了保证金,也保证不了什么。”最终,因朱女士没有交保证金,也没有办上燃气卡。

  在喀什市经营一家服装店的杨女士因经常要在店里做饭,要使用天然气,“我去买天然气时,火炬燃气要我交3000元保证金,并签订不逃费的合同。”杨女士说,因为她没交保证金,火炬燃气只卖给她50立方米的天然气。

  对此,火炬燃气财务科负责人王丽说,火炬燃气负责经营喀什市的家用和商用燃气,“燃气分两种,一种是买气插卡使用,一种是安装燃气表,按使用量缴费。”

  王丽说,第二种是用户先用气,每个月25日、26日再到用户家里去查表,看使用了多少再交费。但今年以来,喀什市不断出现一些商户生意不景气,关门闪人,欠下的燃气费却没有及时补交,“等我们月底去查表时,发现人去楼空。”

  王丽说,这些商铺多数是租房户,去找房东,房东也不愿承担这笔费用,“截至目前这样的欠费已达10余万元。因此,公司才采取了提前交保证金的措施,以此来约束逃费行为,“有了保证金,即便商户走了,也可以用保证金交纳欠费。”

  据了解,自10月17日起,火炬燃气开始执行交纳保证金政策,截至目前,已有400余户商户交了保证金,涉及金额120多万元。

  其间,不少商户向当地价格监督部门进行了举报,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介入调查后认定火炬燃气的行为属违规收费行为。

  喀什地区价格监督检查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11日,他们约谈了火炬燃气有关负责人,要求其在一个星期内全部退还所收取的保证金,“对逃费的商户,企业应用相关制度来约束,绝不能以收取保证金的方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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