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CYZB201511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158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
联系方式: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0722—3315803、3315813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且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3、投标人需具有国家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3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经审计的2013、2014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5、在湖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资料),2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8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1月06日 12:00 至 2016年01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01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8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安装已由上级及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CYZB20151105。
二、招标项目名称: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安装。
三、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40天内供货安装到指定地点,质量标准为合格,产品为全新产品。
四、 招标内容:4台天然气锅炉及其配套等设备购置安装、保温、调试、报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且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
3、投标人需具有国家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3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经审计的2013、2014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
5、在湖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资料),2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8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的授权代表于2016年1月6日至1月1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为打印,注明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⑤《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⑥经审计的2013、2014年度财务报表;⑦产品检验合格证原件、相关资质证书原件;⑧是代理商投标的,出具授权书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
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都不接受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1月28日15时30分,地点为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接受投标文件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时00分。
(2)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啤酒(随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QQ:1093607664
联 系 人:吴经理13339899017、杨经理13339896117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