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全市各燃气企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根据《关于开展夏季高温期间全市
燃气安全生产的通知》(宿建发〔2016〕154号)要求,积极做好夏季高温期间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市燃气行业安全平稳运行。7月25日至29日,我局组织相关燃气行业专家进行了督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通过听取各县(区)
燃气管理部门工作报告、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各地燃气主管部门机构设置情况、行业监管责任情况、高温期间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夏季高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管道企业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
总体上,大部分县区能够按照我局下发的通知精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全力做好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但仍有个别区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接联系不积极。在监督管理上,沭阳县、宿豫区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充实了管理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及属地管理责任,燃气安全管理档案建立较为完善;泗阳县、泗洪县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能够按照要求扎实开展高温期间和汛期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创新监管方式,指导辖区内燃气企业建立远程安全监控技防系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城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尚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工作职能由其他部门代为履行,工作人员均为兼职,力量相对薄弱,行业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本次共检查管道燃气企业、液化气企业等19家,当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4份,发现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设施设备破损严重及过期未检等各类燃气安全隐患76处(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管理认识有待加强。部分区燃气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足,对安全工作精神不能及时贯彻落实。个别区安全管理疲于应付、推诿扯皮,对于辖区内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查处报结,导致个别企业忽视安全生产,存在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经营台账不健全。如泗洪县城南液化气站存在储罐区防溢墙破损严重,燃气泄漏报警器、消防喷淋系统等设施设备损坏,生产区凌乱,杂草农作物丛生、堆放大量钢瓶、停放车辆等违规行为。
(三)设施设备管养维护不到位。部分企业重视经营、忽视管理,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老化陈旧,锈蚀破损严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如宿城区王官集镇液化气站所有安全阀均过期未检,避雷针过期未检,储罐区个别压力表损坏;沭阳县大连路液化气站储罐区防溢墙破损严重,站内部分压力表、安全阀过期未检。
三、下一步工要求
(一)提高重视程度,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结合目前燃气安全形势实际情况,争取尽快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措施落实,完善细化应急预案,配备配足应急抢险设备和应急物资。
(二)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严峻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坚持依法生产,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全面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防范控制,严格实施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
(三)及时整改隐患,保障安全生产。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督促相关燃气企业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逐项限期整改。各燃气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坚决遏制和杜绝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四)加强督查指导,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强化检查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督促整改;对存在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企业,要作为危险源,及时报送当地安委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请各地燃气主管部门于8月25日17:00前将相关隐患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经领导审核后,加盖局公章后上报(联系人:王峰,联系电话:15951594971)。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