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资供应商:
根据2016年7月下发的《中国石油
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中油物采[2016]301号),将不再发放“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供应商准入信息以
能源一号网站物资供应商库信息为准,中国石油各单位均通过供应商库查询供应商信息并开展日常管理。
为了使供应商能够有效参与采购和招标活动,请各库内供应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本企业在供应商库中信息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一、供应商应在能源一号网站如实注册并及时维护本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人、工商注册与登记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资质信息、联系人信息等。
二、当企业信息发生变化时,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能源一号网站提交变更申请。其中,联系人信息由供应商自助变更后生效;法人、工商注册与登记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资质信息等由能源一号网站审核后生效;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由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后生效。供应商可以在能源一号网站的“供应商业务与技术支持服务专栏”查询具体信息变更流程。
三、供应商资质信息以供应商上传到能源一号网站的资质上传件为准,能源一号网站中的企业资质一旦失效,系统将自动冻结供应商交易资格。
四、一级采购物资供应商可在能源一号网站随时查询变更进度。二级采购物资供应商进行信息变更业务咨询与进度查询时,请与具体所属的物资供应商管理单位联系。
本通知下发后,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作废。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