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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 厦门人买瓶装气需实名 首次开户要提供地址证明

日期:2017-02-27    来源:海西晨报  作者:燕宇

国际燃气网

2017
02/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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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瓶装气 燃气企业 有效身份证件

    为防止个人或企业将正规燃气企业的钢瓶作灌装黑气之用,3月1日起,厦门市瓶装燃气实施“实名制”销售。
 
    购气时,市民要准备好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驾驶证等),首次开户还需提供现居住地址证明;单位用户则需提供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购气,首次购气开户还需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此外,现在厦门市七家燃气企业销售的瓶装燃气,均可溯源。市民通过关注“厦门燃气服务”公众号,就可进入钢瓶信息查询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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