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制定印发了《农村房屋及“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对农村房屋、“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方案要求,建立农村房屋及“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档案,将所排查的房屋定为ABCD四个等级,B、C级的危房应进行修缮加固,D级危房应及时拆除。
排查房屋被定为四个等级
农村房屋排查与整治方面,各市住建局(建设局)要督促各地部署开展排查工作。特别是对现有建筑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的农村房屋和处于山边、水边、地质灾害易发区、煤炭采空区等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排查。
方案规定,所排查的房屋定为四个等级,即A级(未发现危险点,结构安全)、B级(个别非承重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安全)、C级(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依据结果,建立安全隐患档案。
对确定为B、C级的农村危房,督促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修缮加固;对确定为D级的农村危房,督促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及时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但不宜拆除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进行防护、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燃气企业不达标或将被停产停业
“煤改气”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方面,排查内容包括排查农村
燃气企业是否具备资质,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等;排查是否存在影响“煤改气”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是否存在违章建设占压燃气管线等行为;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爆破、取土、动用明火等行为;是否存在燃气管线上放置、悬挂、捆绑物品等行为;是否存在私接私改燃气管线的偷盗气行为;供气站、气化站、调压站、调压箱(柜)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方案要求,对不具备资质的农村燃气企业要依法查处,未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取得资质前,不得允许其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按清单实行整治销号制度
方案要求建立农村房屋及“煤改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农房“一户一档”,其他房屋“一幢一档”,“煤改气”设施“一患一档”,登记隐患、采取的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实行整治销号制度。
根据安全系数高低,分类管理,明晰产权所有人、维护保养人、事故责任人。
按照要求,2月底前,对农村房屋、“煤改气”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3月至5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集中治理,实行台账管理、逐项销号。6月至7月,建立健全农村房屋、“煤改气”安全管护机制,做到有专人负责、有固定经费、有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