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桂林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外公布。“十三五”期间,我市将严控总量、优化结构,让能源供应更清洁、更绿色,进一步夯实能源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全力创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市,打造“新能源产业化基地”。
推行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2012年11月,桂林市成为第二批“国家低碳城市试点”,是广西唯一的低碳城市试点;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九部委批准桂林市成为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一,对我市资源环境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规划》对此定位布局,依托桂林市现有的风电、
天然气管线资源,大力进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力争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28%,农村沼气入户率达30%,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全部装机比重达80%左右,成为全国清洁能源示范市。
此外,将依托我市丰富的风能、生物质能等资源优势,积极培育发展一批新能源发电装备制造企业,形成绿色低碳、多元发展、产业聚集的新能源产业化基地。到2020年,桂林新能源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55万千瓦,占全区新能源电力装机比重达30%以上。
同时,推行低碳生活方式,落实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坚持信息化、低碳化与城镇化的深度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创建低碳智慧城市。
优化能源结构
桂林市属于能源资源匮乏地区,煤炭、石油、天然气全部依靠区内外调入,能源的对外依存度达到70%以上。要增强能源保障能力,只能在优化能源结构方面下功夫。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风力发电方面,重点推进风力资源富集、消纳条件好的地区的风电开发,重点加快兴安、恭城等地区风电项目建设;光伏发电方面,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建设,适度建设集中式光伏电站;生物质发电方面,因地制宜发展垃圾发电和秸秆、林业剩余物直燃发电,开发生物燃气、生物制油、大中型沼气和秸秆成型燃料,重点建设平乐、兴安生物质发电项目。
此外,积极发展天然气能源。在大型工业园区、商业集中区和旅游度假区等冷热负荷需求较大的区域,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热定电、适度规模”的原则,积极推进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扩大冷热电联产集中供能规模,重点建设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项目。
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
“十二五”期间,桂林市实现管道天然气稳定供应,已建成城市天然气管网200公里,天然气供应能力5亿立方米,管道天然气利用范围逐步扩大。
《规划》提出,加快完善天然气县级支线网络和配套城市管道,推动天然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天然气输送调配能力,全面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全市天然气消费量7亿立方米,所有县(市)城区通达天然气,各县城区居民用气户达80%以上。
与此同时,全面落实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将继续,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以下(含)燃煤锅炉。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区和临桂区城区、工业园区,灵川县县城、工业园区、定江镇,苏桥经济开发区、永福县福龙工业园内无煤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