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3元/立方米
绵阳市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绵市发改环价〔2017〕514号)和《关于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的通知》(绵市发改环价〔2017〕513号)。规定市中心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由2.62元/立方米调整为2.49元/立方米,降低0.13元/立方米;CNG生产用气销售价格由2.00元/立方米调整为1.90元/立方米,降低0.10元/立方米;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降低0.10元/立方米,从2017年9月1日起执行。
钟祥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鄂价环资【2016】102号)和《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104号)文件精神,对城区天然气经营成本进行了重新审核,作出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非居民用天然气、输配气、CNG
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分别降低0.26元/立方米、0.11元/立方米、0.12元/立方米,调整后价格分别为3.08元/立方米、2.36元/立方米、3.58元/立方米。
合肥:CNG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0.14元/立方米
据合肥市物价局消息,自2017年9月8日0时起,合肥市(含四县一市)管道联网市县车用压缩天然气(CNG)最高销售价格由3.63元每立方米调整为3.49元每立方米。根据合肥市出租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气价每调整0.8元/立方米启动联动机制,起步基价不变,基价里程后车公里租价调整0.2元,空贴费和夜间补贴按原比例相应调整,不足或超出部分在后一次调整时累加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