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保障民生用气专项监管的通知》要求,督促相关城市燃气企业进一步做好民生用气保障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于1月4日下午召开南京民生用气保障工作会。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南京江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南京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南京星桐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等南京市主要燃气企业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南京市作为江苏省会,民生用气占比较高,
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压力很大,各城市燃气企业千方百计组织资源,加强调度调配,有序压限,保证了南京民生用气的平稳供应。会上,各城市燃气企业汇报了天然气供应和使用的基本情况、为保障天然气供应所采取的相关措施、目前民生领域的天然气保障情况和为保障民生用气所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执行情况等方面内容,并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我办宣贯了国家能源局和省政府保障民生用气工作的相关文件,并对下一步民生用气保障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做好民生用气保障工作。积极组织多种气源保障供应,确保民生用气供应平稳。二是加强价格自律,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切实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三是加强应急管理。在天然气供应出现短缺的情况下,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按照“压非保民”的原则,有序保障天然气供应。
我办将按照国家能源局保障民生用气专项监管工作要求,做好日报信息报送,重点关注重点城市和地区供应情况,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发现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