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能源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规划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
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能源规划
(二)规划概况
按照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总体战略布局和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实施意见,围绕新疆能源国际合作打造“3+1+4+1”战略格局,努力将新疆打造成我国能源西向战略大本营。
三大能源基地:利用新疆能源资源优势和引进中亚-俄罗斯能源资源地缘优势,加快推进大型
油气生产加工与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等建设 。
互联互通能源大通道:发挥新疆与中亚-俄罗斯地域相连的优势,尽快建成南北并进、油气并举、煤电并行,外引内联的能源互联互通大通道 。
区域能源交易中心:发挥新疆作为区域性能源需求中心和区域性能源枢纽优势,大力推动新疆成为区域能源(石油、天然气)贸易交易中心和区域性能源(电力)调度交易中心。
区域性能源装备制造中心:利用新疆能源开发利用的后发优势,积极引导国内外先进能源装备与制造企业在疆设立分支机构,努力将新疆打造成为服务西北六省、面向中亚的区域性能源装备制造中心。
区域性能源工程与技术服务中心:新疆能源资源丰富且种类齐全,但资源赋存地质条件复杂,环境恶劣,埋藏深,开发难度大,造就了一批能打硬仗的专业技术队伍,充分发挥能源工程与技术服务专业能力强、水平高、能吃苦的优势,建立区域性能源工程与技术服务中心。
区域性能源技术研发与人才集聚中心:随着丝绸之路经济带能源合作深入推进,急需大批专业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端能源科技人才,借助国内外知名大学、能源专业型研究机构科研与人才力量,在新疆创办能源综合性大学和研究机构,形成区域性能源技术研发与人才集聚中心。
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示范区:要充分认识新疆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匮乏的现实条件,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开创一条有利于新疆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低碳、高效、智能能源发展新路子 ,努力形成我国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示范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
(一)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资料收集、环境预测等,分析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的环境现状及成因,论证规划定位、发展目标和空间布局等的合理性,分析规划实施后的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生态适宜性、生态环境影响,为实现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的可持续发展,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方案及“三线一单”要求等。评价全过程开展公众参与调查,广泛征询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二)评价重点
资源生态环境现状分析,规划协调性分析,水资源及能源承载力分析、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生态适宜性及影响分析、规划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等。
三、环评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联系人:姚春梅
联系电话:0991-8816504
电子邮箱:125454799 @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路22号雅士大厦二层
联系人:李宏
联系电话:010-84922811转8706
电子邮箱:47205@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的建议;
(2)规划方案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向规划单位、规划环评单位以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