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自治区物价局通知要求,从4月1日起,全区已开通长输管线的设区市、县(市、区)的城市燃气企业销售给各用户的气价均要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同步同幅降低0.16元/立方米。也就是说,自4月1日起,降低已接通长输管线的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销售给各用户的天然气价格。降价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30元∕立方米调整至3.14元∕立方米。
据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负责人介绍,除了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下调外,
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以及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也应在现行实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降低0.16元∕立方米。此外,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用气成本,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同时将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气最高销售价格由4.20元∕立方米调整为3.90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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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气价格实行的政府指导价,燃气企业在不超过最高销售价格的前提下,可根据用户用气量大小,给予用户优惠,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该负责人说,不过,价格调整后,燃气企业同样要在现行实际销售价格的基础上给予用户降低0.16元/立方米。
桂林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桂林市区用户供气,目前有用户21万户。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价格下调主要是由于上游管网公司的管输费价格进行了调整。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规定,下调价格让利于终端客户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