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国家能源局组织的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
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竞争性评审会议上,濮阳市被确定为3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
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之一。根据财政部确定的政策,此次申报成功,未来三年中央财政每年将向试点城市拨付专项资金5亿元,三年共计15亿元,市、县(区)财政同步配套10.13亿元,在财政补贴资金的带动下,全市将有77亿元的社会资金和8.3亿元的个人投资参与清洁取暖工程
项目建设。
清洁取暖工作是改善生态环境、增进民生福祉、促进转型升级的重大生态工程、民生工程、发展工程。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评审工作自2017年启动以来,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紧紧围绕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要求,强力推进工作开展。
一是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积极参与《濮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18-2020年)》《濮阳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2018-2020年)》编制工作,结合可用财力,统筹考虑债务风险,科学测算地方配套资金,从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筹措资金,形成财政可持续、居民可承受、企业可盈利的多赢模式。
二是强化协调,形成合力。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做好申报基础工作,参加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部门组织预评审工作。
三是周密安排,精准对接。多次向财政部、省财政厅汇报濮阳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及濮阳市财政状况,全力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