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长春市民马先生收到一张燃气通知单," 说是拿着身份证、产权证去燃气公司能领 100 元钱,有这样的好事儿吗?" 马先生怀疑自己遇到了骗子," 要给燃气费,直接打到卡里就行了,为啥还要拿产权证去呢!"
市民:接到通知 领 100 元燃气费
马先生今年 85 岁,住在桂林路,平时都是儿女照顾," 刚才有人送来一张燃气通知单,那通知单上有用户号,有我的名字,让我们带着产权证、户口、煤气证、身份证去燃气公司取 100 元,可以充当燃气费。"
马先生说,他看了一下那张通知单,上面没有公章,上面写着," 我是长春燃气公司的查表员魏 XX,请你接到通知后让房东与我联系,末尾写着长春市燃气公司桂林路交费处,可是电话也没打通,这事儿能是真的吗?"
对于这个好事儿,马先生持怀疑态度," 既然是给 100 元当燃气费,那就打到燃气账户里就行了,为啥还要拿着产权证、身份证啥的呢?" 他想知道,这好事儿是真的吗?
燃气服务部:100 元是天然气改造补贴
2 日下午,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联系了魏先生,他确实是燃气公司查表员,对于市民的怀疑,魏先生笑了," 这事儿是真的,收到通知的用户是在 2015 年天然气改造时,没有经过燃气公司改造的用户,有 100 元补贴,让用户拿着产权证和身份证办理,是防止他人冒领。"
长春燃气桂林服务部工作人员也证实,这事儿是真的,补贴的用户每户 100 元,作为 2015 年煤气置换天然气炉具补贴,以燃气费形式发放,此前已将消息向社会公布并通知用户,但仍有未领取的用户,所以工作人员上门通知。要求用户带身份证、产权证等证件是为安全考虑,桂林路周边租房户多,以防止他人冒领。
长春燃气:补贴用户一对一通知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长春市天然气置换总体方案》,长春市天然气置换工作已让长春市 50 多万户居民告别了人工煤气。
在改造过程中,符合改造条件的民用燃气灶具改造费用由市政府承担,长春燃气公司负责实施改造,其他燃气器具改造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据了解,属于老城区人工煤气用户、灶具不能改造需要重新购置燃气灶具的,将获得由市政府以户为标准给予的 100 元的补贴。现场已经享受免费改造完毕的用户和在置换现场购买灶具已享受减免的用户则不再享有领取资格。
特别提醒:
长春燃气公司对符合补助条件用户实行一对一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都会上门通知,用户不必自己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