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燃气发布2018年年度报告,实现营业总收入15.68亿元,同比增长7.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7000.12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5641.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8668.18万元,去年同期则为净利润3891.46万元;基本每股亏损0.11元,不派息。
管道天然气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连续三年销售量稳步增长是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
公司目前执行的天然气销售价格制定于2013年,随着国家
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推进,上游采购价格逐年上涨,经物价部门批准,公司在2018年四季度对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进行了顺价调整,量价齐涨,相应增加了2018年度的营业收入。
利润的变化受天然气采购价格的变动影响很大。上游天然气价格在2016-2017年冬季开始有少许上涨,对2016年度利润影响较小;但在2017-2018年冬季,上游价格上涨幅度加大,对2017年度后两个月影响较大,造成2017年度利润低于2016年,而对2018年度影响更大,加之2018年度报装工程毛利下降和计提商誉减值影响,尽管在2018年四季度完成了非居民用气价格顺价调整,但仍不足以弥补上游调价带来的采购成本上升,造成了本年度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