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燃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城中区城管局始终对“黑燃气”采取高压整治,然而在利益的诱惑下,仍然有不法分子“投机取巧”,结果被查处后,不仅会被予以处罚单,甚至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春节过后,城中区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黑燃气”的处查力度,2月至3月,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就查处了3处违规经营点,将隐藏在市民身边的“大炸弹”一一端掉。
3月25日,河东中队对鹿山花苑一处
燃气经营点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门面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操作规程存放燃气罐。执法人员在现场共依法证据保存燃气罐9罐并对当事人给予当事人黄某人民币壹仟元整的罚款。
同一天,河东中队在对河东新村一处燃气经营点进行燃气安全检查时,发现该门面私自分装燃气。执法人员进入门面时,其灌装房间门窗紧锁,整个房间弥漫着刺鼻的燃气味,周边又是居民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打开门窗通风排气,并现场共依法证据保存燃气罐64罐、私自灌装工具。当事人黄某称,为赚取更多的利润,从每罐
液化气中抽取1公斤,灌装到空瓶内,只需抽十多罐就能装满一罐“新的”液化气,能多赚取115元的利润。河东中队对当事人给予当事人谢某人民币伍仟元整的罚款。
或许“处罚单”在一些不法分子眼里只是“小事”,多次查处屡教不改,甚至“顶风作案”。
今年2月,有市民向“柳州是我家”微信公众号反映,金东花市C区一家曾多次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门面仍在非法经营液化气。执法人员到场查处时,门面主与执法人员打起了“游击战”,直至2月18日,在卸货时被执法人员“逮了个正着”,现场共依法证据保存货车1辆、燃气罐69罐,因涉案价值较大,涉及违反刑法条款,警方介入调查。送货司机和车主涉嫌非法经营,被警方依法查办,“黑气点”门面业主石某也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尽管
罐装液化气是市民的日常生活用品,但大部分市民对液化气的经营管理并不了解,不知道如何识别正规经营站点,同时瓶装液化气的消费方式大多属于电话下单、送气上门,用户也不会仔细查看店家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更多的是关心液化气“划不划算”。
一些燃气经营点或“黑气站”,在利益的驱使下,想出各种花招非法经营,并长期和执法部门“打游击”。
对于这种枉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危险的行为,执法部门将加大打击力度,取缔这些非法经营点,以从源头上预防其带来的安全隐患。市民如发现相关违规现象,可拨打柳州市城市管理12319服务热线,或在“柳州是我家”微信平台上投诉,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会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