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永政发改〔2019〕15号
永济市民生天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和省内短途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管字〔2019〕86号)文件精神。现将永济市天然气居民
阶梯气价及
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1、居民生活用气,每户每月用气量第一档为28立方米以内(含28立方米);第二档为超出28立方米不足40立方米部分(含40立方米);第三档为超出40立方米部分。
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第一档从2.65元/立方米调整为2.634元/立方米;第二档从3.11元/立方米调整为3.094元/立方米;第三档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784元/立方米。
对户籍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生活用气)每户每月用气量第一档为300立方米(含300立方米)以内;第二档用气量为超出300立方米部分。销售价格调整为:第一档从2.65元/立方米调整为2.634元/立方米;第二档从3.11元/立方米调整为3.094元/立方米;
2、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
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气价从2.88元/立方米调整为2.864元/立方米。
3、对低保户用气价格执行第一档气价,即:从2.65元/立方米调整为2.634元/立方米(以民政部门登记在册为准)。
4、非居民用气价格由原来的3.08元/立方米调整为3.057元/立方米(最高限价)。
执行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永济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