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保持居民天然气价格稳定的提醒函
为维护正常的
居民天然气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维护临沭县居民
天然气价格正常秩序有关问题提醒如下:
一、临沭县居民天然气价格不调整。根据《关于建立临沭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并调整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通知》(沭价格发[2016]1号)文件规定,临沭县居民天然气一档价格仍为2.20元/方。
二、各
天然气经营单位应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三、各天然气经营单位敞开供应,不得出台新的限购措施,保障排队人员及时足额购气。
四、各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各网点公示阶梯价格政策,并派专人现场做好宣传解释。
五、各天然气经营单位不准有以下行为:
1、不准相互串通横向垄断;
2、不准达成实施纵向垄断协议;
3、不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4、不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5、不准恶意囤积;
6、不准价格欺诈。
六、天然气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要引导本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和价格秩序。
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天然气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天然气市场巡查,督促落实以上规定,规范价格行为,保持物价稳定。一旦发现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临沭县发展和改革局
临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