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召开赣州市
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赣州市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定于2019年9月17日上午9:00在赣州宾馆( 章贡区健康路69号)举行。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价格联动的范围和方法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赣州市全市范围内使用“西气东输”
长输管道供气的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
(2)联动方法:城镇燃气终端销售价格由综合购进价格和城镇配气价格构成。居民用气和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实行分类联动,在配气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随综合购进价格的变化而有条件的调整。
(二)价格联动周期和启动条件
(1)居民用气价格联动:当居民用气综合购进价格(指省门站价格和省网管输价格之和)1年内累计变动幅度达10%时,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当居民用气综合购进价格1年内累计变动幅度低于10%时,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不作调整,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价日期一般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一并实施联动。
因居民用气涉及千家万户,为保持居民气价的相对稳定,在未达到启动条件时,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在以综合购进价上浮5%以内的基础上确定,价格增减额纳入下一周期累计计算。
(2)工商业用气价格联动:当工商业用气综合购进价(包括合同计划管输气、合同量额外竞拍管输气、市场采购的LNG)在3个月内累计变动达到或超过5%时,则进入联动程序,城镇天然气销售价格作相应同向调整;当综合购进价累计变动低于5%时,不作调整,累计至下一联动周期计算。
(三)价格联动调价程序
(1)当城镇燃气企业综合加权平均购气价格达到价格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时,城镇燃气企业应认真做好成本分析基础工作,并在燃气公司网站、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公示上游气价变动情况和本企业购气成本变化情况。
(2)各城镇燃气企业根据成本测算、公示情况,提出调价意见,将联动调价方案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
(3)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印发正式文件,开始执行联动价格。启动联动机制调整气价,不需要再举行价格听证和报政府审议。
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25人)
(一)市人大推荐人大代表1名:程期娟;
(二)市政协推荐政协委员1名:孙益仁;
(三)赣州市消费者协会、赣州市工信局推荐消费者代表10名:用气居民代表:叶艳风、吴智尧、温鹏、陈文通;工商业用气企业代表:黄亮(江钨世泰科钨品有限公司)、宋辛辛(华劲集团赣州纸品有限公司)、刘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刘少华(赣州江钨新型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熊永德(赣州稀土友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罗文宏(赣州皇厨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四)政府相关部门代表7名:王骁(市政府办)、薛文祥(市住建局)、张普琴(市工信局)、曹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平(章贡区发改委)、钟骏菲(南康区发改委)、黄林(上犹县发改委);
(五)经营者代表4名:钱勤晖(赣州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赵晨光(赣县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温慧华(南康区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郭建平(上犹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六)专家学者2名:王勤力(赣南师范大学)、谢一鸣(江西理工大学)。
四、听证人名单(3人)
马晓聪、李菁、曾毅。
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通过电子邮件(邮箱:abc8196220@163.com)或书面向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中心双子楼南楼17楼1703室价格管理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