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乌兰察布市发布《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为方便社会全面了解天然气供应保障有关要求,现就《预案》主要内容作如下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乌兰察布市为有效预防、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乌兰察布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施行的《乌兰察布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对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作出了新的规定,对《预案》使用范围、制定的主要原则、保障的次序以及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预案》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全市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乌兰察布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内政办发[2014]113号)《天然气利
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明确储气设施规划建设责任备忘录》《内蒙古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内气专办〔202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长输天然气管道供气区域,受上游限气或突发事件等原因引起的供气量不足,造成天然气供需失衡、供气量无法满足下游用户基本需求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预案》制定遵循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预案》制定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一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实行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部门、分级负责制。各旗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认真组织处置天然气供应短缺事件。二是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优先保障民生、公用、重点用户用气,压减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三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预案》的保障次序是什么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依据以下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农村居民“煤改气”用气,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采暖用气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交通用气;
2.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
3.不可中断工业企业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用气;
5.一般工业可中断用户生产燃料用气;
6.化肥原料用气;
7.甲醇原料用气;
8.LNG用气。
六、天然气供应保障有哪些监测与预警程序?
一是信息监测。由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计上报本区域内天然气供需情况;各天然气管道企业和城燃企业负责对本企业供气区域天然气供需情况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及时上报可能引发的供气紧张情况;乌兰察布市天然气供应保障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乌兰察布市发改委,以下简称“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接收和统计分析全区天然气供应保障信息,并做好信息研判处置。二是预警发布。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收到可能或已经发生供气短缺情况报告时,应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根据影响范围及短缺程度,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并向全市发布预警公告。三是应急程序。预警公告发布后,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及时作出应对:(1)及时分析研判。组
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测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并提出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2)积极应对处置。督促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用气企业,积极筹备天然气资源,科学合理调配气量;积极开展节约用气宣传,提倡错峰用气;积极筹备应急保障物资及装备,动员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3)强化舆论引导。有关部门和地区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公共信息平台等渠道正面发声,加强权威信息发布,组织专家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七、应急保障有哪些预警分级?
根据天然气实际供需情况,对天然气供应失衡事件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依据天然气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I级(红色,特大)、II级(橙色,重大)、III级(黄色,较大)和IV级(蓝色,一般)四个等级。
1.I级(红色,特大)
天然气供需失衡特别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需求量20%以上时为用气量异常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严重影响。
2.II级(橙色,重大)
天然气供需失衡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需求量10%-20%时为用气量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很大影响。
3.III级(黄色,较大)
天然气供需失衡比较严重,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需求量5%-10%时为用气量比较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较大影响。
4.IV级(蓝色,一般)
天然气供需失衡一般紧张,当日发生(或可能发生)供气缺口占日需求量5%以内时为用气量相对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产生一定影响。
八、应急响应的程序是什么?
(一)信息报告
当发生天然气供需失衡事件时,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向乌兰察布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报送事件信息,并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跟进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二)响应等级
乌兰察布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针对全市天然气供需失衡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及时分析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及时组织实施盟市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II级和IV级四个等级。
(三)储气设施资源动用
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城燃企业要按时完成已形成能力的储气设施的注气工作,在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下,按照保障次序优先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根据供应保障情况及
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沟通上游供气、储罐经营、管道运输、城市燃气等相关企业形成保供合力,紧急调用储气资源,适时释放应急储量,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平稳有序。
(四)信息发布
市专项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信息对外发布工作。发布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好社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