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月20日以来,国家管网集团首批LNG接收站窗口期受理工作已落下帷幕,国家管网集团进一步深化了“X+1+X”的公平开放原则,但实操层面多传继续沿用“现货&长协” 的运作模式,此举是否真正实现了公平准入,有待市场进一步验证。
独家解读
国家管网托运商准入资格审批流程回顾及解读
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公开信息显示,截止2021年1月22日,合计82家托运商向国家管网集团提交新增服务申请函。经审核,共有54家托运商入围此次LNG接收站窗口期受理,28家托运商未能入围,审批通过率为65.85%。
据钢联能化了解,此次国家管网集团的评估办法主要参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对托运商各项运营及财务指标进行打分,并根据各家最终得分筛选出符合要求的托运商。
从考核指标的分项维度来看,主要围绕运营能力、财务状况以及是否与国网资产存在历史纠纷问题三个维度,整体来看,多维度指标多与接气能力及分销能力挂钩,达到综合评估托运商实力的目的,真正实现公平准入。
入围托运商名单及分析
根据钢联能化观察,入围的托运商几乎囊括了天然气行业的各个领域,真正实现了“X”的多元化参与主体,具体如下:
以三桶油为代表的国家石油公司
以深燃、佛燃、广燃为代表的地方燃气公司
以广东能源、深圳能源、玖龙能源为代表的大型发电及工业用户
以新奥、中燃为代表的产业链一体化发展的民营燃气集团
以SK、BP、壳牌为代表的国际油气公司
以振华石油、珠海金石、深圳华安为代表的油品贸易转型公司等
在54家托运商中,44.4%的企业为外企或有国际LNG资源采购渠道。
从企业的产业角色来看,涉及天然气全产业链业务布局的综合型燃气企业占总入围托运商的20.4%;剩余43家中,60.5%的托运商拥有下游终端业务布局,其中加气站及点供项目占23.3%,城燃占18.6%,工业或电厂占16.3%,化工深加工占2.3%。所有入围托运商中,共有40.7%的企业拥有管道气分销能力。
从企业的业务覆盖区域来看,全国性企业占比27.8%;主要集中在沿海省份的占比55.6%,其中华南60%,华东33.3%,华北及东北20%。
从企业性质来看,国企/央企占比37%,民营企业占比55.6%,外资企业占比7.4%。整体来看,上市公司占42.6%,公司注册年限超过10年的企业占40.7%。
各托运商主体需求及其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方面,托运商进口LNG现货的同时需要消纳三桶油的长协资源。具体操作模式或参考海油LNG窗口期租赁办法,托运商在购买现货前需先消化完协议约定的长协量。
LNG分销方面,各托运商窗口期申请时间较为集中,且出货集中在北海、迭福、粤东、天津四个接收站,为避免同一时间市场液态供应过剩,国网或对托运商的气化分销及槽车分销会做出相应的时间规定,但多数托运商的业务范围与可使用的接收站的辐射区域不一致,增加了托运商的分销难度。
三桶油租用接收站主要为履行现有中长协合同,多会选择其原有或邻近接收站。上游资源以长协为主,在供暖季调峰补库或全年长协额度基本完成的情况下,会进行现货补充。下游分销渠道以管网外输为主,在窗口期选择上有绝对优先权,且放弃窗口期可能性极低。
城燃公司及发电/工业用户主要为促进气源供应的多元化,保供的同时降低用气成本。上游资源现货长协参半,下游分销以管道外输为主,搭配部分液态出货。由于自身是用气大户,在价格无明显波动且成本可控的情况下,放弃执行窗口期的可能性较低。
贸易商主要以盈利为目的,主要通过出售接收站自提计划谋利。上游资源以现货为主,下游分销以液态为主。贸易商对采购价格及国网政策敏感性强,在成本核算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大概率会放弃窗口期。
风险评估及市场展望
● 为提高入围审核的中签率,部分托运商选择申请超出自身业务消化能力的使用量或超出现有业务覆盖区域的接收站及出货方式,最终导致用气成本增高。
● 国网针对托运商实施的现货长协绑定及气态液态绑定出货(粤东)将大大增加托运商进口成本及销售难度,部分对于成本敏感的托运商或选择放弃窗口期。
● 当前国网对托运商的考核标准主要基于其上游资源获取能力及下游分销能力,且从长协现货绑定进口及气液绑定出货等规则来看,国家管网的本意是想通过窗口期的第三方租赁打通LNG直达终端的绿色通道,减少贸易流通环节的中转,降低终端用气成本。
● 随着国网运行的正常业务推进,将会继续根据实际周转情况开放窗口准入,引入更多托运商参与租赁,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完善其审批机制及各项协议条款。在后期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国网或将对外公开其准入办法以及资产租赁模式等信息。
● 未来,在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国内天然气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天然气市场化进程加快,国网资产租赁有望以公开竞拍来取代当前逐一审核模式,贯彻落实“公平开放”的改革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