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燃气网 » 燃气政策法规 » 国内燃气政策法规 » 正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提前供热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10-18    来源:哈尔滨市政府网

国际燃气网

2021
10/18
11:49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资讯

关键词: 采暖期 供热企业 供热监管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提前供热工作的通知

哈政办规〔2021〕1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应对寒流导致的气温骤降,确保城市居民室温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城区2021—2022年度采暖期提前供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供热时间。本采暖期于10月16日供热(提前4天)。

二、全面做好供热工作。各供热单位要按照供热期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供热服务水平,确保居民室温达标;控制二次网回水温度,确保二次网回水温度25℃以上。

三、加强供热监管工作。各区政府要监管供热企业全面落实提前供热有关要求,组织街道办事处对供热企业开展检查,并对供热企业提前供热事实进行认定,为兑现激励补贴提供依据。

四、给予激励补贴。按照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核定的标准对供热企业给予一定激励补贴。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0月14日


返回 国际燃气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文章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