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州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调整高州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基准价格的通知》。通知中要求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基准价从4.25元/m³’调整为4.73 /m³,供需双方可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根据气源价格变化情况,在上浮不超过20%, 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初定执行时间为1年。
全文如下:
日期:2022-04-18 来源:高州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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