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县发改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确定召开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向社会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新闻媒体记者。按照有关程序,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第二次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听证会地点
县住建局四楼会议室
三、政策依据
(一)《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2007]1195号)第十条规定:“热价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第十九条规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经营亏损的,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
(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集中供热价格属于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定调价项目。
(三)《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城市居民供热价格属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范围。
四、听证方案要点
(一)听证项目
调整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
(二)拟调方案
方案一: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调到18元;
方案二:居民供热价格由现行供热季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元调到19元。
具备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实行供热计量价格。
供热价格上调后城区居民集中供热时间由120天调整到125天。
(三)配套措施
1、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等用热,执行居民用热价格。
2、低收入家庭供热价格不做调整。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山东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等有效证件的低收入家庭,可以向供热经营单位提出申请,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五、参加听证会人员
(一)听证人:4名
薛以房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胜舜 县发展和改革局三级主任科员
孙慧敏 县价格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华娟 县发改局价格与收费管理科科长
(二)专家学者参加人:1名
孙国辉 专业:暖通 职称:研究员
(三)经营者参加人:2名
田海峰 济宁嘉祥公用供热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 敏 嘉祥创时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四)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苗新霞 嘉祥公用水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曹志峰 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副经理。
(五) 县人大、县政协参加人员:2名
李卫东 人大代表
翟俊华 政协委员
(六)县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及新闻媒体参加人 6名
朱常文 县住建局燃热办主任
李彦生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韩翠菊 县财政局综合科科长
韦洪夫 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杨 萍 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
李 明 今日嘉祥报记者
(七)消费者参加人:12名
谷庆余 和睦园小区居民
梁芝航 嘉祥县城建集团
楚善涛 迎宾花园小区居民
岳红霞 祥和小区居民
郭翠英 孔庄西区居民
张冬梅 冠亚G区居民
宋静盈 瑞景园小区居民
曹红燕 福祥丽景小区居民
黄永梅 获麟街花园小区居民
胡朝星 怡和园居民
高丹丹 冠亚A区居民
付相仕 碧城华园居民
(八)旁听参加人:3名
赵 凯 济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 总经理
胡 灿 冠亚B区居民
李家洋 圣润小区居民
六、其他有关事项
衷心感谢全县广大居民、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对我县发改工作及本次听证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咨询电话:6987812
电子邮箱:jxxjgk@126.com
特此公告。
嘉祥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