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贸易主体与自身经验的限制,企业在开展LNG贸易时仍然会面临诸多风险。本文主要分析LNG国际贸易合同谈判与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风险点,具体如下:
1.时间节点的完整性传递
合同执行中会对各项信息的通知时间节点进行约定,包括资源的指定、船只的指定、卸载港的指定等。买卖双方需要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互相通知相应信息,以达到顺利完成资源交付的目的。因此,双方应在合约与执行操作过程中对各项信息的通知时间节点进行完整性传递,以免出现违约情况。
2.转运权利的把握
近些年,随着LNG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港口对港口”的贸易模式已逐渐演变为可灵活选择交付地点的模式。目前,多数供应商愿意为下游买家提供一定范围的转运权利,考虑到转运权力本身可造成的额外运输成本,运力调度的不确定性也会对供应商的上游供应计划产生干扰,故而转运权利往往是影响交易价格的重要因素。虽然在资源交付过程中仍有协商空间,或者可以通过自身资源池的优化进行处理,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将部分转运的不确定性留在自己的交易环节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建议秉承合同“背靠背”完全传递的原则,在合同价值与风险管理中做好平衡。
3.预留足够的付款时间
在国际贸易中,基于外汇风险管理的目的,对于境内主体,银行通常要求款项必须遵守“先收后支”的原则,这就要求进行国际(转口)贸易的企业对上游企业的付款时间不能晚于向下游买家收款的时间限制。另外,因美元支付通常会涉及境外中间行,买方完成支付与卖方收到资金之间存在时间差,在上下游合同中对完成付款义务的约定细节还需企业予以关注。在具体操作中,建议事先进行充分沟通,根据所委托银行业务操作习惯来预留足够的付款时间差。
4.计量条款不容忽视
在国际贸易业务探索初期,计量条款的重要性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略。虽然计量条款不像其他条款一样会产生上下游企业权利义务不对称的违约风险,但计量条款的不一致会导致上下游企业结算金额的差别。如果企业进行LNG国际贸易时,在上游合同中采用偏向卖方的计量条款,或者在下游合同中采用偏向买方的计量条款,则可能导致上游的结算量大于下游的计算量,企业要为此承担因计量条款不同而产生的计量差量,这最终也将影响企业的贸易利益。
综上所述,LNG国际贸易合同谈判与执行中需要关注的风险点不仅涉及合同本身的各个方面,还需要考虑到外部环境的变化等因素。通过综合施策,企业可以更好地降低风险,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LNG国际贸易合同谈判与执行中的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其一,事先与委托银行进行充分沟通;
上下游均以美元进行结算的LNG国际贸易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管与银行的配合。建议企业在开展LNG国际贸易之前与相关银行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业务解释,一方面帮助银行厘清贸易流程和熟悉交易背景,另一方面企业也可借此了解银行对此类业务货款支付的限制,以便后续业务的顺利推进。
其二,坚持“控制风险第一、利益第二”的原则;
在LNG转口贸易中,合同权利的灵活性等同于合同价值,最终将全部体现在交易价格中,但并不建议企业为了博取利益而许诺对方自己并不拥有的合同灵活性。为防范合同上下游权利义务不对称导致的合同违约,建议严格按照合同“背靠背”原则控制合同风险。
其三,逐步扩大交货范围;
即便企业在上游合同中拥有较大范围的转运选择权,但在初始阶段仍建议采取稳妥的方式,逐步扩大交货范围。主要考虑因素有以下两点:一是大范围转运的灵活性往往伴随着更多的未知风险,作为刚开始开展国际贸易的企业来说,海外实操经验少,敏感性不足,经验欠缺使得转运操作可能面临未知的风险;二是国际LNG资源单船货值大,调度计划又呈现强刚性特点,大范围的转运可能导致船只滞期,或其他额外成本产生的概率增加,从而导致后期上下游结算周期变长,争议风险增加。
其四,贸易主体先境内后境外。
作为境内主体的我国企业在开展LNG国际贸易过程中存在外汇管制、款项“先收后支”、付款审查流程长等诸多限制,给开展贸易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鉴于此,建议企业在经验成熟的基础上可考虑利用境外主体进行LNG贸易业务,这也是行业内成熟企业的通行做法。可以成立专门的境外贸易平台子公司,同时在开展LNG贸易的基础上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以更好地实现风险管理的目的。